区教育局、区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现将《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延用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河发改价格〔2024〕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延用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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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延用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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