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农业用水水费收缴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发改价格函〔2023〕346号)《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源府办〔2018〕26号),为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我局拟订了《河源市源城区农业水费收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依据相关程序,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河源市源城区农业水费收缴实施办法》意见。
(一)书面信函:源城区公园东路1号(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电子邮件:ycfzgg@163.com
附件:河源市源城区农业水费收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3日
本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链接:http://www.gdyc.gov.cn/zwgk/zdlyxxgk/jghsf/content/post_621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