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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17: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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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供电局、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3〕19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粤发改价格函〔2023〕1990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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