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网站支持IPv6
转发《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河源市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 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
来源: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6-05 15:57:46
字号:
分享:

源城区水务局、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城区各供水企业:

  现将《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河源市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充分掌握制度要点。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本制度,准确掌握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的具体分档水量、加价标准(加价100%、150%、250%)及实施范围,明确加价费用仅针对基本水价,不包含污水处理费等附加费用。

  二、积极配合,规范做好征收工作。根据制度规定,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费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也可委托供水企业代收代缴。如需委托代收,各供水企业应积极配合,与各部门协商确定代征手续费标准,并完善收费系统,确保准确计费、规范收费。

  三、主动宣传,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各供水企业在营业场所、网站等渠道,应主动向非居民用水户宣传本制度的主要内容,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引导用户节约用水、合理用水,避免因超计划用水产生额外加价费用。

  

  附件: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河源市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pdf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5日


政务微信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智能机器人 返回顶部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本页内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