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网站支持IPv6
转发《关于征集和组织申报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入库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13 16:21:50
字号:
分享: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征集和组织申报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入库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河源市源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关于征集和组织申报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入库项目的通知

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筹)农业科技创新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2〕130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河源市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入库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省和市有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属于省和市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相关领域。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入库,项目申报书所填写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在签订合同时自动成为合同或任务书指标。

  (三)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有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平台建设类及自筹经费项目除外);

  2.在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各级科技计划立项的。

  二、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自行申报,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拟定入库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www.hysti.gd.cn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3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送交所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市科技局业务科室。

  (三)审核推荐。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入库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并以正式文件报送市科技局业务对应科室;市直或市外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入库项目,经审核推荐后,书面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业务对应科室。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和申报人申报入库项目时需在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供单位资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知识产权、检测报告等按各专题具体附件材料要求,视实际情况提供)。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20:00-10月29日17:00;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17:00;书面申报材料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7:00。

  六、联系方式

  办公室(四楼): 黄强   0762-3880001

  科技发展规划与产学研结合科(三楼):曾仕传  0762-3389036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三楼):钟辉昌  0762-3389039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六楼):伍文彬  0762-3885528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四楼):袁贵兰  0762-3883809

  平台技术支持(五楼):      刘峻洁  0762-3883403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文明路43-1号河源市科技局

  附件:

  1.2023年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入库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3.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入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doc


政务微信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智能机器人 返回顶部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本页内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