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 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864 号)和《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河科函〔2024〕47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时间安排、评价要求等评价申报具体事项请详阅工信部和省科技厅通知(附件1-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采用全流程网上操作,企业无需报送书面材料,请企业在系统提交评价材料前认真核对,确保无误。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工作要求
对符合现场核查条件的参评企业,按要求开展实地核查;对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予推荐,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
联系人:李节媚
电 话:0762-3332722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 号).wps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864 号).pdf
3.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
源城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