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下属单位,各股室:
现将《源城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做好相关工作。
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9日
源城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和省、市、区的工作部署,按照河源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河源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河民电〔2020〕19号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源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源安委〔2020〕23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增强民政系统应急意识、提升民政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对象的安全素质、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为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各级民政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明显增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组织开展民政系统的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隐患,不断提升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民政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区民政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四、工作任务
(一)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民政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围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大讨论,每个班子成员谈学习体会,指导推动分管领域安全管理落细落实;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机构负责人开展轮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分管领导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研,掌握机构实际情况,形成安全管理调研报告,使理论学习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局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下属单位结合机构实际和安全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班子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制度。落实由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一位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明确管生产的要管安全生产、管业务的要管安全生产、管消防的要管安全生产,压实业务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日检查、夜间巡查和月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实现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各下属单位与当地消防部门要按照消防安全共建合作协议要求,加强部门合作,确保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三)开展民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民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突出抓好源城区社会福利院、源城区社区服务中心、河源殡仪馆、埔前敬老院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下属单位落实自查自改,形成常态化排查治理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和推进我区民政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局相关业务股室、各下属单位、民政服务机构)
(四)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民发〔2018〕79号)相关要求,集中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梳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源城区社会福利院、埔前敬老院落实各项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督促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督导火灾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提升我区养老机构火灾防控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进程,提高我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民政服务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单位:源城区社会福利院、民政服务机构)
(五)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下属单位依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降低火灾风险技术措施,重点以源城区社会福利院、源城区社区服务中心、源城区婚姻登记处、源城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河源殡仪馆、埔前敬老院等安全事故易发、社会高度关注的特殊人群密集场所存在的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重点集中整治疏散通道设置不规范、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疏散辅助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实现“通道畅通,火不亡人”的目标,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局相关业务股室、局各下属单位、民政服务机构)
(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
各下属单位按照《河源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排查用电安全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情况;排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排查电动车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排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器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主动协调消防、供电部门,加强民政系统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民政系统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局相关业务股室、局各下属单位)
(七)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
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民政部等部门印发的《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责任单位:民政服务机构)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8月)。各下属单位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启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实施(2020年8月至12月)。各下属单位要深入研究本单位本行业安全发展的瓶颈、薄弱环节及重点、难点,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定人定岗定责,实施专人跟进,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攻坚(2021年)。各下属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常态化的排查整治。紧盯专项整治发现的重大问题、重点隐患,落实领导分片包干、研究可行方案、现场推进整治,集中力量重点攻坚,解决重难点问题,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提升(2022年)。各下属单位组织检查,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成效与问题,抓住共性、根本性、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固化经验做法。
各下属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梳理后上报市民政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下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刻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班子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克服麻痹思想和麻木行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严抓专项整治。各下属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周密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突出抓好事关困难群众和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排查整治。各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全、准、细、实。全就是要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问题分门别类统计齐全;准就要把问题找准,可以协调本地安全和消防部门或聘请第三方消防公司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检查,要用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情;细就是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要建立详细的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就是要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走过场,把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督导。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的落实,将适时组织抽查,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取得成效。并视情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对专项整治不重视、报送材料不及时、工作措施不落实、问题整治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