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民政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源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河民〔2018〕105号)、《河源市民政局关于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河民〔2022〕42号)及《源城区民政局 源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源城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民〔2019〕71号),结合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源城区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3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1.书面信函请寄至:河源市源城区公园东路28号区民政局收,邮编:517000。
2.传真:0762-3186266 电子邮箱:ycmzbgs@126.com
3.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沟通。
附:《提高我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河源市源城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http://www.gdyc.gov.cn/zwgk/zdlyxxgk/mzxx/content/post_501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