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河源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安委﹝201813号)、河源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河源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民函[2018]297号)要求,现将《2018年源城区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源城区民政局 

                                                                                                    2018123

 

 

 

 

 

2018年源城区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河源市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河源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安委﹝201813号)、河源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河源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民函[2018]297号)要求,结合我区民政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单位全面负责、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8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安排,迅速动员部署此项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责任。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制定计划,宣传发动,传达部署。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明确冬春季防火工作职责,认真分析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召开专门会议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狠抓落实。下属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福利院、敬老院救灾物资仓库、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下属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突出抓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1.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检查。落实省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879号)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既定部署要求,督促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粤民函﹝20151666号)、《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广东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规定》(粤民发﹝201658号)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技防、人防、物防措施,强化冬春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

 

2.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局下属各单位在前期安全检查针对发现部分机构消防通道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隐患问题,要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实现“通道畅通,火不亡人”的行动目标,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3.集中开展冬春季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局机关各股室、局下属单位要结合前期开展的民政服务机构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通过列出清查、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隐患。消防安全工作要针对本单位及所监管的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隐患排除及相应防控防火措施。

 

 4.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针对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要抓住不放,严格进行整改。要严厉查处值班脱岗漏班、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严防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三)推进电气火灾防范排查整治。

 

1.局下属各单位要对各单位的老旧电气线路进行排查摸底、造册登记、限期落实整改。

 

2.检查各单位有无违规用电,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热器具;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是否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福利机构负责人是否落实电气火灾防范工作责任。

 

(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和“回头看”工作。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民政系统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隐患整治复查和“回头看”工作。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责令重新进行隐患整治。整治期间,将不定期督查各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不力、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11月下旬)。局机关各股室、局下属各单位要迅速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局下属各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局下属各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冬春两季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又是节庆和重大活动相对集中时段,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更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研判形势,及早部署。要结合本系统工作特点和隐患突出问题,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制度的落实,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保证重大节日期间形势稳定。

 

(三)积极宣传、加强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设置消防安全宣传专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增加宣传频次和密度,提升宣传效果。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主题宣传、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使广大民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逃生知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民政系统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

 

局下属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冬春季火灾防控联络人名单),于2018127日前报局办公室;12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