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7日13时许,位于源城区文祥路与永康大道交汇处坚基•春天里一标段建筑工地发生了一起其他伤害致1人死亡的一般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安委办于对本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按照区政府批复,各有关单位按照批复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事发地东埔街道及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3个方面,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欧志勇,深圳万泰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欧志勇在事故中负有责任,对欧志勇给予以行政处罚3万元。
深圳万泰公司在事故中负有责任,对深圳万泰公司给予以行政处罚30万元。
处理落实情况:行政处罚罚款均在期限内缴纳完毕,并已做出整改。
三、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东埔街道办事处,对坚基•春天里项目建设,负有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未发现东埔街道办事处存在未正确履行属地安全监管的情况。东埔街道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河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是坚基•春天里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工程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情况。河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对该工程有进行过安全检查,其按要求制定了相关的检查制度并进行了检查。河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四、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中,除王太海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其责任,其他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河源市质量安全站作为行业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扎实做好本行业领域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持开展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到点到位;对因排查隐患不彻底、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东埔街道作为责任属地,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领导、部门和岗位,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各项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源城区“8·27”一般事故评估小组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