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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4·9”一般事故核销公示
来源:源城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8-19 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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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9日02时25分许,源城区东埔街道殷永强自建房发生火灾。火灾烧毁殷永强自建房室内装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过火面积约 9 平方米,造成 2 人死亡。经统计,直接财产损失为 79919.3 元。根据《河源市源城区“4·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此起事故进行核销,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4年8月19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意见的,请来电、来信向河源市源城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如无有异议或意见的,将予以核销。

  地址:源城区文体中心3楼        邮编:517000

  电话:0762-3319303

  附件:河源市源城区“4·9”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pdf



  河源市源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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