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河源市源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源市源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号码:0762-335506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条例》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施,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分工制度。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职能分工分别由各成员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条例》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为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的保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我局2019年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类信息1条,审批改革类信息4条。通过源城区行政服务中心LED屏公开政府信息1690条。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程序。为了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做到运转协调。公布前,由有关人员做好计划公布的详细内容,然后进行审查核实,重要内容提交区政府审核,再上墙公布。公布后,积极接受群众查询,及时纠正公开中可能出现的错误,保管公开档案。
(三)加快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积极配合市审改办,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推动区(县)直部门结合“权责清单”梳理工作,自上而下贯彻省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编制全市通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统一规范标准化办事指南,为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打造“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制定完善服务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需长期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目前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和及时,政务公开渠道的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各部门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解决。
(二)改进措施
1.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
2.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同时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3.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氛围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常换常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源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