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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07 08: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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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源城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35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及调味品等类别共29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8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 总体情况:

(一)监督抽检食品192批次,其中10批次不合格(糕点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花生油、食用植物油)6批次、酒类(配制酒)2批次、肉制品(酱卤肉制品)1批次)。

(二)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100批次,其中4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糕点不合格1批次:河源市源城区恒昌食品商行经营的龙海市立客兴食品有限公司责任公司20200706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欧培拉,菌落总数检出值5.5×10⁵1.4×10⁷1.0×10⁶2.1×10⁴2.4×10³CFU/g(标准规定n=5,c=2,m=10⁴,M=10⁵CFU/g)。检验机构为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6批次:河源市源城区好味道油坊20200729日生产的散装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95.2ug/kg(标准规定≤20u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河源市源城区鸿发榨油店20200727日生产的散装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117ug/kg(标准规定≤20u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河源市源城区金惠油坊20200801日生产的散装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27.1ug/kg(标准规定≤20u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河源市源城区荣德粮油店20200728日生产的散装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86.3ug/kg(标准规定≤20u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河源市源城区源香粮油店20200715日生产的散装花生油,过氧化值检出值0.6g/100g(标准规定≤0.25g/100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河源市源城区芬香榨油坊20200728日生产的散装食用植物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26.9ug/kg(标准规定≤10u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1. 酒类(配制酒)不合格2批次:河源市源城区清香江记酒庄20180306日生产的散装桔杻酒酒精度检出值31.9%vol(标准(声称质量要求)35.5%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河源市源城区清香江记酒庄20180306日生产的散装五指毛桃酒酒精度检出值30.9%vol(标准(声称质量要求)33.9%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四)肉制品(酱卤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河源市源城区三味王食品店20200805日生产、规格为500g/包的泡鸭脚,山梨酸检出值0.36g/kg(标准规定标准规定≤0.075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五)食用农产品4批次:新江二路市场陈秀珍经营的20200728日采购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3.1mg/kg(标准规定≤0.5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新江二路市场缪玉连经营的20200729日采购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0.99mg/kg(标准规定≤0.5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大同农贸市场魏学文经营的20200728日采购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姜,铅(以Pb计)检出值0.476mg/kg(标准规定≤0.1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河源市源城区开文鱼档经营的20200727日采购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黄骨鱼,孔雀石绿检出值2.3u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会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源城区政府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12345

特此公示。


2020年第7期食品抽检信息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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