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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3 11: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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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年度抽检计划,对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计抽检387批次样品含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其中2批次样品不合格(详见附件2)。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此次共计抽检387批次样品,含粮食加工品18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6批,调味品30批,肉制品11批,乳制品12批,方便食品2批,罐头1批,速冻食品7批,薯类和膨化食品10批,酒类22批,蔬菜制品9批,水果制品9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食糖6批,水产制品5批,糕点22批,豆制品11批,蜂产品2批,特殊膳食食品5批,餐饮食品31批,食用农产品100批。此次监督抽检共计2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

  此次监督抽检共计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为甲硝唑、联苯菊酯;详细内容见附件2。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所列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相关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1: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2: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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