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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源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5-06 0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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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有关单位、各基层医疗机构:

  为推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新增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共14类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9年度源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源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日



2019年度源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新增的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共14类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9年度源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辖区内所有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19年工作目标

  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


序号

            指标

指标值

1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75%

居民健康档案合格率

90%

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

60%

2

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

12种/年

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

6种/年

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

2个

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更新

6次/栏/年

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的次数

12次/年

举办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次数

9次/年

3

建证率

100%

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4

新生儿访视率

85%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5

早孕建册率

85%

产后访视率

85%

6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67%

7.1

高血压患者管理任务完成率

10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

45%

7.2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完成率

100%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

60%

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50%

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75%

9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

90%

1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45%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45%

11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95%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

9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95%

12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100%

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实地巡查次数

2次/年

协助开展的学校卫生实地巡查次数

2次/年

协助开展的非法行医实地巡查次数

2次/年

协助开展的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2次/年

13

乡镇卫生院(包括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必须设立服务网点,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和宣传

1个

咨询、发放、随访、不良反应监测服务)

12次/年

网点服务(运维、物流运送)和各级管理所需人员

1人

14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12次/年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55元提高至60元。项目调整主要是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突出重点,适当增加新项目,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规范电子档案,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根据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为新增的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新建的档案,算作更新档案),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加快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快慢性病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单位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区、镇、村三级健康网络,区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市妇幼保健院。

  (五)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积极为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安排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慢性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区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该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区精防所要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所辖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加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做好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工作。

  (十)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药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药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十一)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各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二)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卫生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100%。充分发挥区卫生监督所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的作用,提高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乡镇卫生院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区卫生监督所要在区卫计局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药具服务。加强药具服务网点建设,在保持和完善村、社区居委原有网点药具宣传、发放服务的同时,应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设立药具服务网点,做好药具咨询、发放、随访和不良反应监测服务工作。积极拓展发放途径,探索新型发放模式,鼓励广泛应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智能药具发放机进行自助发放,进一步提高服务可及性。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转变观念,按照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在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按需发放药具,使广大育龄夫妇均享受服务。

  (十四)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健康素养促进工作。健康素养是健康的重要决定因素。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提高人民健康素养,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最根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明确要求:2018 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 19%,2020 年达到 24%。根据监测,我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与相关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要深刻认识提高健康素养对推进健康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居民健康素养现状和主要影响因素,科学制定计划,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扎实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各类服务项目详见附件。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督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19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考核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按不低于上年度经费补助标准的50%预拨,剩余资金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三)强化资金监管。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6〕129号)、关于印发源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源财社〔2018〕27号文件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的各项服务,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力成本支出、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材料、宣传、重点人群随访,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必须的其他开支。项目资金采取“先预拨、后考核结算”等方式,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要通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各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

  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要求,成立源城区卫健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放基层指导和群众工作股办公。

  办公室负责人:邱碧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为:

  1、起草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等材料;

  2、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规范的培训及技术指导;

  3、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

  4、负责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

  各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报送制度。

  (三)提高服务质量。

  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着重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老年人、慢病患者、孕产妇、儿童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点人群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文件要求,结合基层卫生服务能建设培训项目工作,组织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农村卫生人员的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和考试活动,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

  区卫健局、财政局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区卫生监督所、区精防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行业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区卫健局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督导1次,督导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

  根据《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方案》相关评估标准,结合我区实际,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区卫健局会同区财政局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重视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资金结算、项目资金挂钩。

  

  附件: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类  别

服务对象

项目及内容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1.建立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健康教育

辖区内居民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预防接种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1.预防接种管理。2.预防接种。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儿童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1.新生儿家庭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1.孕早期健康管理。2.孕中期健康管理。3.孕晚期健康管理。4.产后访视。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体格检查。3.辅助检查。4.健康指导。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患者信息管理。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

1.可疑者推介转诊。2.患者随访管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2.儿童中医调养。

十一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辖区内服务人口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服务

十二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辖区内居民

1.食源性疾病报告。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3.学校卫生服务。4.非法行医(采供血)信息报告。5.计划生育开展巡查。

十三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辖区内居民

1.省级卫生健康部门作为本地区免费避孕药具采购主体依法实施避孕药具采购。2.省、地市、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负责免费避孕药具存储、调拨等工作

十四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辖区内居民

1.健康促进县(区)建设。2.健康科普。3.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4.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5.12320热线咨询服务。6.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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