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通知》《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 河源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源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各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核定办学规模情况,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秋季源城区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源城区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共36班,1394人。各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如下:德爱实验学校180人、东湖实验学校81人、中英文实验学校253人、东华英文实验学校82人、弘德实验学校70人、东晖实验学校86人、楠开学校120人、光明双语学校 126人、光明学校126人、汇景诚信小学270人。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源城区各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共39班,1910人。各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如下:东湖实验学校220人、东华英文实验学校220人、弘德实验学校150人、东晖实验学校150人、楠开学校200人、光明双语学校300人、光明学校450人、黄岗实验中学220人。
三、招生工作相关要求
(一)招生区域和对象。区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源城区和江东新区辖区内招生。各民办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需符合源城区(含市直)公办学校入学类别和要求,即招收区域内符合户籍类、房产类、政策类和外来务工人员(含港澳台人员)随迁子女类的适龄儿童、少年。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六年级在校生可以直升本校七年级, 且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申报,直升名单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并公示后有效。本校教职工子女、符合政策性优抚对象的子女公示后安排入读。
(二)招生录取和补录。按政策要求实行公办、民办学校网上同步招生录取,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核,市、区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报名截止后各民办学校确认招生系统报名结果,未超出核定招生计划(计划数减去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数)的学校可在系统上直接录取,超出核定招生计划数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安排)。未摇中号的申请人可再次选择公办学校或其他未满计划的民办学校补录,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继续在招生系统中补录学生。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如放弃学位的人数超过 10%(含 10%),需再组织申请该校未摇中号的学生进行二次摇号补录,如放弃学位人数不足 10%的,则由学校在申请该校未摇中号的学生进行自主补录。
(三)非起始年级学位申请办法。各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插班生按照先审批再接收原则,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不超过核定办学规模、不超大校额和不超大班额的各民办学校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各年级拟接收插班生的申请计划,经审核同意限量接收转学插班生,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转学插班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迁移。
(四)严守招生工作纪律。各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河教基[2023]39号)的规定,不超计划招生,不线下招生,坚决做到“禁止跨区域招生、禁止‘掐尖’招生、禁止有偿招生”。插班生必须符合在源城区入学的条件,坚持“先审批,后招生”的原则,但在校学生人数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不得申请招收插班生。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