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源城区大鹏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源教〔2024〕153 号)及工程概算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源城区大鹏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二、项目业主单位: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大鹏幼儿园进行修缮和扩建,在东面空地约125平方米扩建两层250平方米校舍,对现有场室的布局进行调整,完善消防、照明设施等;并按照标准配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530.24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314.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9.62万元(包含设备采购费176.91万元),预备费用16.44万元。
五、工程建设工期:8个月。
六、项目招标事项按《审批部门项目招标核准意见》(源发改投审〔2023〕86 号)执行。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八、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