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源城区移民村(社区)垃圾中转站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源城管函〔2024〕 98号)及工程概算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源城区移民村(社区)垃圾中转站改建工程
二、项目业主单位: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源城区东埔村东江湾、城西社区河中、高塘村红星、太阳升村虹景、太阳升村穗东街和卫星社区东门的6座垃圾中转站的墙面、地面、门窗、排水系统、负压除臭系统、喷淋除臭系统等进行翻新改造,涉及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051平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319.8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95.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83万元,预备费用3.17万元。
五、工程建设工期:5个月。
六、项目招标事项按《审批部门项目招标核准意见》(源发改投审〔2024〕50 号)执行。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八、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