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前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埔前镇农村道路现状、提升给排水设施运行效率,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506-441602-04-01-897013。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项目建设地点覆盖埔前镇赤岭村、大塘村、高埔村、高围村、河背村、莲塘岭村、罗塘村、南陂村、泥金村、坪围村、陂角村、埔前村、埔前社区、上村村、双头村、杨子坑村、中田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对埔前镇埔前村、双头村、赤岭村等村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农村排水、排污管网共4500米;供水管网提质升级共10000米;配套建设250个停车位,60个充电桩,公厕提升1座,改造提升垃圾分类收集点200个,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3座;村巷道提质建设共133965平方米(主要为道路黑底化、照明工程及标识标线);三线整治95.7公里;镇域整体环境提升、广告牌、标识标牌工程、安全监控系统、农房微改造500栋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7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14141.64万元,其中:工程费11475.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6.37万元、预备费649.60万元,用地费用5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埔前镇人民政府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注意:项目建设内容不得与之前已经批复的项目立项建设内容重复。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8日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人居环境提升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2506-441602-04-01-897013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