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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关于2019年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17 16: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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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粤办函〔2018〕193号、201号、225号文的通知》(源府办函〔2018〕5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情况

    我局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此项工作,实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一)突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对口省直、市直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立足自然资源管理职能,我局把征收土地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了我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细化完善公开目标和任务,明确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以区政府网站作为区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开源城区征地信息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方案已于2018年11月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结合实际,公开征地信息。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自觉履行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的征地信息公开职能,结合我局用地报批工作的开展,及时主动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征地信息模块公开批准用地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一书四方案”(或“一书三方案”)等有关征地信息。2019年公开了2017年第十二批次、2018年第十五批次和第十六批次以及2019年第十一批次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用地批准文件、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和“一书三方案”。

    (三)严格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实行信息发布事前审核制度。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收土地信息前,严格按照拟稿、股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主要负责人审签的程序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保证发布的内容信息健康、准确、真实。

    二、下一步计划

    下阶段,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审核管理。严格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对申请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事先进行保密审核和内容审核,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安全。

    (二)加强发布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和发布征收土地信息,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常态化工作积极推进,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把关,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督促检查。以提升公开质量为导向,定期对本单位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效等进行检查。依法依规全面、主动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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