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粤府办〔2019〕20号)第十四条规定,我局代区人民政府拟定了《河源市源城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区政府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3月6日前书面反馈至我局耕地保护与用途管制股。
附件:《河源市源城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20年2月25日
(联系人:彭莉莉; 联系电话:3382120, 传真:3381073;邮箱:20106686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