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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源西街道百子园工业园留用地项目)》 的成果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05 08: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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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完成《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源西街道百子园工业园留用地项目)》,并于2019年12月27日取得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源西街道百子园工业园留用地项目)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5号)。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落实背景及原因

  源西街道百子园工业园留用地项目用地面积1.5998公顷,全部不符合现行规划。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第一点要求,“各地在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时,应重点用于保障尚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本项目属于“留用地”项目,符合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文关于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要求。

  为落实源西街道百子园工业园留用地项目,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该享受的自留用地未落实的遗留问题,保障源西街道白岭头村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编制《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源西街道百子园工业园留用地项目)》。

  二、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预留规模落实后,不会对耕地保有量任务产生影响。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落实后,源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是在源城区源西街道内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布局调整,落实面积为1.5998公顷。预留规模使用后,源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使用后合计数”-“使用前合计数”≤“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即2020年3月5日至3月11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在源西街道及涉及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源西街道百子园工业园留用地项目)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5号)

  2、《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源西街道百子园工业园留用地项目)》相关规划调整图件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20年3月5日



附件1.pdf

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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