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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源城区埔前上村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05 08: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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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完成的《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源城区埔前上村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已于2020年1月7日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批准文件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源城区埔前上村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2号)。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落实背景及原因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响应省委号召,开展“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推动形成红色文化宣教区,弘扬革命精神,盘活红色资源,结合乡村旅游,带动经济发展,加快村庄脱贫,我区拟在埔前镇上村村及莲塘岭村建设源城区埔前上村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涉及1.3406公顷用地不符合现行规划。经源城区人民政府同意,使用源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406公顷,以保障本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2、耕地保有量

  预留规模落实后,源城区的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

  3、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拟在埔前镇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面积为1.3406公顷。预留规模使用后,源城区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使用后合计数”-“使用前合计数”≦“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即3月5日至3月11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埔前镇及上村村、莲塘岭村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源城区埔前上村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2号)

  2.方案相关规划图件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20年3月5日


附件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源城区埔前上村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的批复.pdf

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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