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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源城区源西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庄田村)》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14 11: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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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 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完成的《河源市源城区源西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庄田村)》已于2020年7月9日经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复文号:河自然资函〔2020〕349号)。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背景及原因

  为提高城镇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促进城市扩容提质,拟在源西街道开展城镇建设项目,以提升区域服务水平,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经核查项目拟用地范围不符合现行规划,不能满足项目的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 号)等文件要求,为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拟通过局部修改现行规划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永久基本农田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2、耕地保有量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不对源西街道耕地保有量任务产生影响。

  3、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调整地块均位于源城区源西街道范围内,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源城区源西街道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源西街道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

  1、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河源市源城区源西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庄田村)的批复(河自然资函〔2020〕349号)

  2、相关规划图件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20年7月14日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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