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通〔2021〕2号
为实施我区城市总体规划,做好河源市城区2021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源城区埔前中学扩建项目。
二、征收范围:该选址位于我区埔前镇河背村辖区地段范围内。本批次土地权属为源城区埔前镇河背村经济联合社,河背村古岭头新村、岭背坑新星、岭背坑经济合作社,具体四至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该批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6325公顷,其中园地0.626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6公顷。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由源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限期内准备好相关权属等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如对拟征收土地事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城市更新与征收管理股(联系电话:0762-3623184)咨询。
五、为加强项目规划内土地监控管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项目规划范围内严禁抢搭、抢建、抢挖、抢种等违法用地行为,凡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征收时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六、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各级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顾全大局,全力支持我市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凡敲诈勒索、煽动群众闹事、扰乱施工秩序及其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河源市城区2021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红线图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河源市城区2021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