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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邹育贤住宅用地确权并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注销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20 15: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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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育贤于2021年10月28日申请办理历史建设用地补办出让手续,用地位置:河源市源南镇双下新村二巷21-1号。我单位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出具了《关于邹育贤住宅用地确权并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批复文号:河自然资(源城)历字〔2021〕57号;出让合同编号:441602-2021-2-000552。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时,查询到其于2011年11月07日已申请过历史建设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河国用(2011)字第003230号,因其本人原因没有领取国土证。申请人属于重复申请办理,要求退还第二次缴交的出让金费用。经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查询市不动产登记系统,邹育贤确已办理该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结合其本人申请,现注销《关于邹育贤住宅用地确权并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批复文号:河自然资(源城)历字〔2021〕57号;出让合同编号:441602-2021-2-000552。

  特此公告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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