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9月22日依法核发了河源市泰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新市区东城中片区纬十四路南边、红星路西面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分别为:建字第441600202120523号、建字第441600202120524号,共2本证)。项目名称分别为:星耀城(1、2、3、5、6栋)、星耀城(商务公寓)。上述项目建设单位逾期未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逾期未申办延期手续。按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现公告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分别为:建字第441600202120523号、建字第441600202120524号,共2本证)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22年12月19日
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逾期作废的公告(河源市泰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