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号)等相关要求,我局将《河源市源城区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公示草案)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3日,至公示期结束,未收到任何单位或者公众对方案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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