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谋划好全链条要素服务保障工作,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是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我局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自然资源系统的实际,推进法治建设宣传学习工作有效开展,印发了《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关于印发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了《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加强法治能力建设。组织开展2025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局主要领导在研讨班上为干部职工授课,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并参加网上学法考试。2025年,我局共1人新申领执法证,已通过考试并取得证件。目前我局共30人持有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集中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打造法治自然宣传品牌。在执法巡查、检查过程中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期间,对群众和涉案当事人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四是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行政应诉职责,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2025年,涉及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共1起,截止本报告完成日期,尚未到案件开庭日期,届时我局领导将出庭应诉,以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纠纷。
(二)依法依规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存量违法占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紧密围绕“存量违法占耕清零”目标,分级分类整改,实行挂图作战,已整改35宗18.09亩,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全力推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建立健全非法采矿行为的巡查机制,统筹镇街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关闭取缔一起。二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积极做好2025年新一批市级自然资源职权承接工作,配套成立源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印发《河源市源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已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尚未验收项目的监管,严格落实“三到场”和“月巡查”制度,持续加强监督批后监管验收工作。2025年,我局依法依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或合并批准文件9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7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8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意见书192宗。三是深化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已按期办结;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优化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调整,2025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征地信息”及“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栏目共公开了70篇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结合“人防”和“技防”进行信息发布双重把关,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及时、准确、安全。
(三)全面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2025年,我局结合新一批下放职权,在原《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业务联审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重新明确了议事范围及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业务审查机制,不断增强决策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避免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滋生腐败行为。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规定向区政府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做好《河源市源城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次调整)》、《河源市源城区2025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完善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团队,为我局涉法律事务提供专业顾问服务。涉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等重点事项,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办理全过程。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织密防治网络,生命屏障日益牢固可靠。继续完善《源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推动全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排查巡查制度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全方位、全覆盖巡查,全力做好“龙舟水”地质灾害防御攻坚战,确保防治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安全防线持续巩固加强。深入开展系统安全隐患防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好矿山、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等方面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印发了《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源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印发<关于202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源城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等制度,组织人员到白田山子尾石场、桂山横坑石场等源城辖区内的矿山企业进行巡查、排查共79轮次。三是有效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助力源城平安建设。安全阵地更加坚实稳固。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5年共受理处置书记、区长信箱13件、广东省一体化信访系统42件(正在办理2件)、12345政府热线156件(其中有3件正在办理),均能按期办结、规范填报,信访工作总体形势平稳,未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再规范、再提升、再显成效。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们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庞杂且更新频繁,精准掌握与执行难度大。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土地、矿产、测绘、规划等多个领域,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为核心,大量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复杂法律体系,不仅数量庞大,而且随着国家宏观政策和改革试点的推进时常进行修订和更新,导致领导干部出现知识更新滞后、理解存在偏差、执行尺度不一等现象。
(二)新承接市级下放职权的运行机制有待完善。近期,市自然资源局下放了一批职权事项,例如开采主矿种、变更开采方式变更登记(权限)等共计10项,但在承接过程中,业务流程尚未完全厘清、配套运行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同时,相关业务培训未能全覆盖,部分工作人员对下放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查要点及自由裁量标准掌握不深不透。
(三)信访案件处置仍存在明显堵点。当前,自然资源领域信访风险主要集中在历史拆迁征收安置补偿问题,因地方财政紧张,难以有效保障用地手续完善和货币补偿。同时,闲置地认定、签订协议、调查取证等相关环节涉及多部门协调,流程较为复杂,导致部分信访案件解决进度缓慢,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满足,易滋生重复访、越级访,对基层矛盾化解工作带来持续压力。
三、2026年工作安排
展望2026年,我局将严格执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河源市源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的要求,落实好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一)丰富学法形式,打造良好法治学习氛围。针对法律法规庞杂、更新快的问题,第一时间收集、梳理、解读与业务相关的新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会,精准提升法治能力。定期收集本领域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例,或成功的复杂案件,组织全员进行梳理分析其胜败原因、程序瑕疵、法律适用难点,将“个案教训”转化为“共同经验”,真正做到“以案促学、以案促改”。
(二)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以日常巡查为基础,加强基层自然资源所执法人员培训,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以案件查处为突破,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以规范执法程序为保障,结合《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程序公正。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创新普法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对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的推送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