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前公益性墓园一期项目是属于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不符合现行规划,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文件,编制了《源城区埔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埔前公益性墓园一期项目)》,目前方案已经编制完成,根据要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
殡葬事业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殡葬事业的发展与改革。公墓作为殡葬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担着安葬死者的基本功能,更是两个文明的有效载体。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老龄化加速,公益性公墓长期缺位,源城区人民群众在丧葬公墓消费方面的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随着源城区人口城镇化、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源城区原有骨灰存放设施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殉葬要求,导致一些群众在安置骨灰时会造成乱摆乱放的现象。因此,根据要求,为完善源城区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切实解决辖区内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和辖区内因土地升级改造等造成迁坟安置问题,建设埔前公益性墓园一期项目。
二、规划修改的原因
项目选址位于源城区埔前镇陂角村,根据《河源市源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项目部分用地位于源城区埔前镇规划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外,为满足项目的用地需求,需对项目涉及的《源城区埔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局部修改。
三、规划修改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地块不涉及耕地,规划修改后埔前镇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埔前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修改的调整地块均位于埔前镇范围内,即埔前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仅位置布局发生变化。故规划修改前后,埔前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持不变。
四、公示时间及地点
1.公示时间:2019年6月21日-2019年7月21日;
2.公示地点: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埔前镇人民政府、埔前镇林场、陂角村、泥金村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意见反馈
如对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
附图:
1.源城区埔前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2017年)(TR01)
2.源城区埔前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R01)
3.源城区埔前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R01)
4.源城区埔前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2017年)(TC01、TC02)
5.源城区埔前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2017年)(TC03)
6.源城区埔前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TC02)
7.源城区埔前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3)
8.源城区埔前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TC02)
9.源城区埔前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3)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彭莉莉;联系电话:0762-3382120;邮箱:20106686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