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年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表。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源城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举报,逾期视为无异议。
源城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2日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年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表。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源城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举报,逾期视为无异议。
源城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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