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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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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到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湖背路43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1室,电话:3316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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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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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齐全的材料后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登记受理,不符合条件退回申请,并告知相关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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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入户调查,并会同相关部门(房产、税务、工商、社保等)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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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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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通过,在区政府网进行网上公示 |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成立的
核准后,根据申请意愿进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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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实物配租保障: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组织抽签分配,签订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 2、申请领取租赁补贴保障: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核发租赁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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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进行年审,经年审仍符合条件的继续保障住房或核发租赁补贴,不符合条件取消住房保障资格或停发租赁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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