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调换互换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建保函〔2020〕23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有关规定,现对区直住房保障对象陈成群、彭琴两户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事宜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需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源城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调换互换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建保函〔2020〕23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有关规定,现对区直住房保障对象陈成群、彭琴两户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事宜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需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源城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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