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有关规定,现对李娥等36户区直住房保障对象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日至12月21日(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源城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需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恕不受理,逾期视为无异议。
源城区住房改造和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日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上城下角湖背路43号101室,联系电话:0762-3316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