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9〕11号)和《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9〕49号)以及《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河府办函〔2019〕40号)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源城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巍(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邱瑞勇(副区长)
陈志田(区府办主任)
成 员:杨辉强(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局长)
田冬平(区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
江 佩(区府办副主任)
吴 波(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伟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宏亮(区司法局局长)
许红卫(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文忠(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国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雪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黎岸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张 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周南荣(区房屋征收办主任)
黄永浩(区土地资源垦复中心主任)
刘明辉(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局长)
戴国章(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局长)
蓝永晓(埔前镇镇长)
罗小锋(源南镇镇长)
周成文(上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永生(新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江炳南(东埔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雄生(源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戴艺锋(高埔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改革任务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江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波、杨伟忠、刘明辉、黎岸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通报、工作例会、监督考核、联络员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统筹组织实施,定期向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须明确该项工作分管领导和1名股级干部联络员,并抽调与本次改革任务相适应的专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同志自然替补。改革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