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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源城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17 16: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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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府办函〔202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源城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单位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卫生健

  康工作的副区长兼任,副组长由协调卫生健康工作的区府办副主任、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统战部(区台港澳办)、区委政法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工商联、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红十字会、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市医疗保障局源城分局、电信河源源城区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二、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影响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干

  预措施和防控政策,并推动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定期会商研判应对我区急性传染病传播风险和重大疾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急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策略、应对预案;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统筹协调重大疾病医疗救治、防控经费、物资保障、急需疫苗、药物采购等;统筹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收集、分析和利用;依权限统筹发布关于公共卫生重大问题和有关事件的信息,积极正确引导舆论。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急性(烈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卫生、重大慢性病等7个防治专项小组。专项小组的工作职责、组成人员等具体事项及其调整,由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三)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相关应急信息在报送区委、区政府的同时,抄送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相关职责划入区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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