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网站支持IPv6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源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02 15:43:31
字号:
分享:

源府办函〔2021〕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源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安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统筹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兼任,副组长由协调民政工作的区府办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常务副局长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局)、区委政法委、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区人大社会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妇儿工委办)、区残联、区工商联、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市医保局源城分局、区国资事务中心、区关工委。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确定。

  源城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相关职责划入源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政务微信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智能机器人 返回顶部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本页内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