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办函〔202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源城区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市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有关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刘国才(区长)
常务副召集人:邓彬斌(副区长)
副 召 集 人:白晓铭(区府办副主任)
袁瑞林(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成 员:吴志坤(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叶丽华(区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李宇航(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杰锋(区司法局局长)
吴 波(区财政局局长)
张文忠(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明辉(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局长)
戴国章(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局长)
骆志坚(源城供电局局长)
陈景力(广东河源大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
廖小波(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召集人批准。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了解任务推进情况和困难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负责工作进展情况。
联席会议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