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办函〔2021〕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9号)以及《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7〕55号)等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源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成效。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曹新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白晓铭(区府办副主任)
李宇航(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李志坚(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
张昆诺(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志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联 络 员:潘少曼(区发展和改革局股长)
李 琳(区财政局股长)
邝志捷(区农业农村局股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宇航同志兼任。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联席会议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指导开展农业用水成本监审、制定实行农业分类水价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落实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制定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快大、中、小型灌区等水利工程体系建设,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根据省水权试点的工作经验,按省的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农业用水及转让机制,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工作,加强基层水利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推进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年度实施计划及汇总相关等工作情况。负责加快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供水计量设施建设,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农业试验和技术培训等。
按照国家的工作部署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其它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任务。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例会,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区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例会建议及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工作中需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的作用。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