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网站支持IPv6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源城区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执行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8-02 10:36:53
字号:
分享:

源府办函〔202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上城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和中央、省、市驻源城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区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执行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职责,加快专项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源城区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执行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织架构

  组      长:吴  健(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戴国章(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局长)

  成     员:邓  斌(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素芳(区财政局总经济师)

                  刘科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林芳菲(区审计局副局长)

                  黄淑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志明(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副局长)

                  伍伟孟(埔前镇政府副镇长)

                  俞振海(源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邱小龙(上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刘志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办公室(联络员:李泽,联系电话:0762-3222663)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同志担任,负责具体工作联系和协调。

  二、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一)埔前镇人民政府负责推动“河源市源城区大简河水质保障工程”的项目支出进度。

  (二)源南镇人民政府负责推动“河源市源城区金竹沥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项目支出进度。

  (三)上城街道办事处负责推动“源城区三王坝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项目支出进度。

  (四)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尚未完成立项项目的审批工作。

  (五)区财政局负责各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

  (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动“东埔河河道及两岸雨污管网日常维护工程工程项目”和“东埔河管网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的项目支出进度。

  (七)区审计局负责对各项目责任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时的全过程监管。

  (八)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推动“2022年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行动(第一期)项目”的项目支出进度。

  (九)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负责相关信息收集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每月跟进各项目支出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出率已列入市对县区环保责任考核内容,也是下一步资金分配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各资金使用单位应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加快工程实施和资金预算执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已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及《绩效目标申报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落实专款专用,倒排项目工期,迅速推进工程落地,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应有效益,确保在2022年底前,我区2021-2022年度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出率大于90%,2023年4月底前,资金支出率达100%。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工作机制,各资金使用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及项目进展情况报专班办公室(联系人:陈港,0762-3222663),专班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全面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存在问题、预算执行等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邀请专家赴实地进行督导。每月10日前,由工作专班组长召集专班会议,集中研判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确保如期完成预算执行目标。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政务微信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智能机器人 返回顶部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本页内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