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办函〔2023〕5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源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源市推动地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市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源城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与督促指导,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工作机制。
二、组成人员
组长:邓 勇 区长
副组长:黄模周 副区长
成员:
朱良聪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局局长
刘进平 区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福田 区民政局局长
杨伟忠 区住建局局长
殷文科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游远忠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丽静 区文广旅体局局长
刘景辉 区卫健局局长
欧小卫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甘 敏 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政委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