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办函〔2023〕10号
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区政府决定对源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源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督促和考评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邓 勇 区长
副 组 长:吴 健 副区长
成 员:朱良聪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局局长
叶文峰 区府办秘书组组长、四级主任科员
陈天宇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巫仕宇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宇航 区发改局局长
黄文辉 区工商信局局长
张福田 区民政局局长
刘杰锋 区司法局局长
吴 波 区财政局局长
杨伟忠 区住建局局长
殷文科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游远忠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丽静 区文广旅体局局长
刘景辉 区卫健局局长
欧小卫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新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文聪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罗 杰 团区委书记
吴观红 区妇联主席
甘 敏 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政委
蔡东清 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局长
戴国章 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局长
邓伟坤 区供销联社主任
陈建光 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廖军勇 区公路事务中心主任、区国资事务中心主任
叶仕杰 埔前镇镇长
梁东生 源南镇镇长
李万进 东埔街道办主任
江 佩 源西街道办主任
吴溢宏 上城街道办主任
黄俊卿 新江街道办主任
曾华彬 高埔岗街道办主任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办、考核评价源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析研判并协调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制订实施细则、工作指引和考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由张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