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办函〔2023〕21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对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源城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研究审议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科学妥善做好学生溺水事件处理工作,坚决堵塞安全漏洞,督促指导和检查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全区学校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协调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团区委、区妇联、市公安局源城分局。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用区教育局印章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