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办函〔2023〕32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区水土保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根据需要督促检查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骆辉祥 副区长
副主任:邹木清 区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骆振才 区水务局局长
委 员:李宇航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杰锋 区司法局局长
吴 波 区财政局局长
杨伟忠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殷文科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游远忠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新 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蔡东清 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局长
戴国章 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局长
廖军勇 区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张天华 区土地资源垦复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王加洪 区代建中心主任
区水土保持委员会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骆振才同志兼任。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