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关于开展205国道违规广告招牌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城管执法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源城区关于开展205国道违规广告招牌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广告招牌管理和治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创文工作成果,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区政府决定开展违规广告招牌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市区户外广告招牌管理,规范设置户外广告招牌,提升城市市容市貌,助推河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步伐,对205国道白岭头至桂山路口路段违规广告招牌开展集中治理,清除存量、遏制增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二、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205国道白岭头至桂山路口路段违规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保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邱瑞勇(副区长)

   长:张  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水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执行副组长:邹洪伟(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员:黄慈良(市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国宇(源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钟军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伟忠(市区公路局路政站站长)

袁海彬(源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叶锦新(上城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江小琛(新江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峥(东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一心(源西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由张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邹洪伟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配合及行动落实相关工作。

三、整治范围

205国道白岭头至桂山路口路段。

四、整治时间

2019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

五、整治类型

205国道白岭头至桂山路口路段违规路灯上灯箱广告、落地广告牌、破旧广告、高危广告、广告内容未经审批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招牌开展专项整治。

六、整治步骤

(一)排查摸底,宣传发动(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由区城管执法局对整治范围内的违规广告招牌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同时,利用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违规广告牌设施的设置者、经营者的宣传力度,争取当事人自行拆除。

(二)集中整治,依法拆除(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1月6日)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依法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集中调配执法力量,在每一个执法程序的每一个步骤都要争取教育动员当事人自行拆除;对拒不执行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三)分析总结,巩固提升(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5日)

在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全面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措施及时更改存在问题,巩固整治成果,形成广告招牌设置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加强监管,长效管理(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坚持从源头治理,严格把关户外广告审批手续和内容管理,所有广告内容必须经区城管执法局批准同意,方可进行宣传播放;同时,加大205国道市区路段户外广告巡查监管力度,扩充监管渠道,对违规户外广告招牌依法取缔,严格执法,依法执法,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提升城市市容市貌。

七、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全面统筹、指导违规户外广告拆除整治行动;做好拆除公司的招标及有关合同的签订;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生的突发性紧急情况;统筹协调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教育、服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市交警支队:负责做好专项整治行动交通秩序维护。

(三)市城管执法局:协助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做好户外违规广告招牌的拆除工作;提供户外违规广告拆除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

(四)市区公路局:协助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做好户外违规广告招牌的拆除工作。

(五)源城公安分局:负责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现场秩序的维护;处理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突发性紧急状况。

(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做好户外广告招牌内容的审核查处。

(七)相关镇(街道):协助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做好辖区内户外违规广告招牌的拆除工作;协助配合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教育、服务。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户外违规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目的是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夯实创文工作基础,相关工作人员思想上应高度重视,维护好整治期间工作秩序,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文明。

(二)明确责任,严明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照工作安排准时到点到位,严格考勤登记,不得无故旷工缺席和迟到早退,行动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告假。

(三)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执法队员要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统一着工作服,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同时要耐心做好教育说服工作,依法依规文明开展违规广告招牌整治专项工作。

(四)加强监管,建立机制。加强市区范围内户外广告招牌巡查监管力度,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坚持源头治理,完善户外广告审批手续,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审批机制,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户外广告招牌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创文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