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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2020年“百街千巷”精品示范街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5-26 16: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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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2020年“百街千巷”精品示范街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建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源城区2020年“百街千巷”精品示范街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区扩容提质步伐,补齐城市建设民生短板,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打造美丽“新城”,根据《河源市实施都市经济带动和三江六岸生态城市功能廊道战略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落实市打造“生态河源、现代河源”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建好“首善之区、幸福源城”和“新”“心”两城的奋斗目标,坚持以“融湾”为纲、“融深”为牵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抓手,在2019年完成的10条精品示范街的基础上,2020年对老城区的10条主要市政干道重点打造成精品示范街,同时结合鳄湖水生态综合整治,统筹推进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民生实事,使老城区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环境更加优美,实现老城区新活力。

  二、任务安排及整治内容

  (一)任务安排

  经多方征集意见,并结合老城区实际,决定将长塘路等10条主要市政干道列入2020年重点打造的精品示范街项目,其中源南镇1条、上城街道5条、新江街道4条。由源南镇、上城街道、新江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分别作为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详见附件)。

  (二)整治内容

  按照中心城区“百街千巷”示范街巷综合工程城市设计导则要求,结合2019年已整治完成的精品示范街成果,通过对选定的街巷进行情景设计形成整治方案,重点对老旧建筑立面更新、广告统一整治、“三线”落地整治和雨污截流,同时打造特色街景、完善相关功能配套和便民服务设施,使老城区城市面貌焕发新活力。

  三、工作要求

  (一)前期准备(2020年4月底前)

  各责任单位要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精品示范街工程测量、初步设计、项目投资估算及项目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在4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立项、招投标等工作。

  (二)施工建设(2020年5月-9月)

  为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时序安排进行施工建设,确保5月份有一批项目动工,6月份全面动工,所有街巷整治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区住建局要牵头成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各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三)巩固验收(2020年10月)

  由河源市中心城区“百街千巷”综合整治工作现场指挥部组织力量对提质项目工程逐项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便捷高效,成立源城区“百街千巷”精品示范街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城建工作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信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及相关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协调会,研究和协调解决整治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结果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履行职责,强化责任,实事求是地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1.各项目责任单位对精品示范街整治项目施工建设全面负责,对选定的街巷进行情景设计形成整治方案,重点进行老旧建筑立面更新、广告统一整治、“三线”落地整治和雨污截流,同时打造特色街景、完善相关功能配套和便民服务设施。

  2.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起项目建设涉及道路整治、立面更新、违章建筑拆除、居民商铺协调以及征收等产生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做好“百街千巷”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工作。

  4.区工商信局负责做好管线单位协调工作,确保“三线”整治应落地尽落地,不能落地则全部入盒。

  5.区财政局负责保障10条精品街的资金安排,要积极争取发行地方专项债来筹措项目资金,同时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共同形成管理机制,成立资金专项监督小组,负责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合理安排。

  6.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综合整治后的各街巷后期管护,探索市场化管理等专业管理模式,对“百街千巷”项目进行有计划的维护,保证精品示范街美观、耐用、保持完好。

  7.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负责配合各业主单位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并协助做好用地、规划问题协调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源城区“百街千巷”精品示范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结果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对整治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追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街巷综合整治工程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网络、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政策宣讲,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源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源府发〔2019〕10号)执行,原则上项目不得拆分工程。对必须招标的项目,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要求,先行完善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及投资估算等前期工作,完成上述前期工作的项目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按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投标。

  (二)明确测量、初步方案设计费率。为确保精品示范街综合整治效果,项目的设计费率(含工程测量及初步设计)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2.6%内,其中:工程测量费率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0.6%内;初步设计(含方案费用)费率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1.0%内;施工图设计须严格按初步设计成果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其费率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1.0%内。

  初步设计成果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粤建设字〔2008〕24号)要求。


  附:源城区2020年“百街千巷”精品示范街责任分解表



附件:源城区2020年“百街千巷”精品示范街责任分解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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