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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27 10: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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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源城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函〔2020〕23号)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务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服务“一网通办”,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为目标,以广东政务服务网-河源分厅源城站点和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为主抓手,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减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能,为河源“融湾”“融深”纵深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原则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工作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政府服务市场和市民的能力,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群众和基层发展需求,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办事便利度。

  (二)统一规范,高效运作。统一受理机构,统合内部管理,规范软件标准,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运作效率。

  (三)加强协同,资源共享。对公共信息、公共资源,既要基于职能分工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更要建立和完善业务协同、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

  (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结合我区实际,确定适度建设规模,注重服务功能,做实服务内容,体现服务效果。

  三、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通过实施政务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精简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政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政务服务效率明显提升,努力打造与珠三角同等水平的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总体目标。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整合资源、提升服务和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智慧建设等,努力打造我区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能力。以更加便民利企为总目标,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重点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以及“四少一快”(少报材料、少带证件、少填信息、少跑现场,快速办理),以及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全市通办和自助办、掌上办、指尖办。

  四、工作措施

  (一)线上服务提升行动

  1.规范网上办事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对网上办事不同深度的要求,建立标准化的网上办事深度四级标准,明确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业务部门的流程与职责,以及相互之间的信息流、物流和协同关系。

  2.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从申请人角度进行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做好业务标准化工作。在事项颗粒化梳理的基础上进行审批流程优化再造,推进权力梳理和业务下沉、委托规范和管理规范等相关工作,实现以不低于部门专窗服务水平为最低要求的真正的业务和权力下放,尽可能由窗口完成即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认领编制“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内容和要素,确保线上展示的实施机构、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事流程等指南信息精准有效。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部门,要及时高效地完成实施清单内容调整,为下一步镇(街道)机构改革做好铺垫。

  3.加快“一张网”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广东政务服务网-河源分厅源城区站点”的建设和完善,加快“一张网”的推广应用,一手抓注册用户的扩面,一手抓办事平台的应用,在应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争在注册用户、全程网办率、办件覆盖率、网上支付等方面取得突破,大幅提升网上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推行“网上办”服务。实行“网办优先”原则,对可以网上提交办理的事项优先网上办理。推进网上办事全程电子化,建立电子材料受理反馈制度,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在线支付、快递寄送,让群众办事不跑腿。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努力实现政务服务“网上通办”。

  5.建立网上效能监察的标准化评估体系。依据网上办事标准规范和流程,制定《网上效能监察的标准化评估体系和建设方案》,实现对网上申报、预审、受理、审查、决定和办结等环节的客观效能评估,并接入“好差评”体系,为全区的标准化示范效应提供支撑。

  (二)线下服务提升行动

  6.优化大厅布局。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对进驻大厅的专业窗口进行优化整合和形象改造。加大督促力度,推进人社、社保、水电燃气等部门事项入驻,确保6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能进俱进”。办事大厅尽量设置综合窗口,拟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至20个综合窗口,整合缩减各部门专业窗口,借助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综尽综”。试行行政服务大厅“中午不停歇”服务模式,在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工作日中午时段开放办公,确保办事群众在午间时段“进得来、办得成、少跑腿、更便利”,努力打造与珠三角地区同等的服务水平。

  7.升级改造自助平台服务区。继续优化升级政务服务一体机,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政务服务越来越快捷,办事越来越方便。推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自助24小时服务+政务服务网+移动指尖办四结合的模式,通过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持续优化升级,实现政务服务更加人性化、便捷化。扩建升级24小时自助办理服务区,最大程度地为群众办事提供人性化、便捷化服务。

  8.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加快实现信息互联共享进程,继续做好申请材料、承诺时限、办事流程的优化,使申请材料平均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5天以内,能通过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的环节一律精简,进一步压减企业群众办事跑腿次数、跑腿距离和办事时长。

  9.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大厅日常管理,通过加强对窗口业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加大对办事大厅工作运作巡查力度、完善对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综合考核等方式提升窗口队伍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宗旨,进一步擦亮服务窗口,提升服务软实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基层服务提升行动

  10.规范镇(街道)政务大厅、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加大对镇(街道)、村(居)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按照标准化要求,统一名称、标识、办事指南等,增加镇(街道)、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可办理事项。执行统一服务标准,完善便民设施和制度,加快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水平,健全自助服务、智能引导、智能辅助等功能,加强对智能化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打造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大厅。

  11.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向村、社区等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区、镇(街道)、村(居)三级“最多跑一次”全覆盖。

  (四)“四少一快”优化提升

  少报材料、少带证件、少填信息、少跑现场,快速办理。针对办事证明材料多、材料类型杂、材料提交繁琐等问题,减少可通过材料复用、系统共享查询的材料和证照。取消法律法规内无明确必要收取、且不合适的证明类材料。将群众填写的申请表重复信息整合,实现填一张表,办成“一件事”中多事项。

  12.解决群众、企业办事耗时长,跑路次数多,环节繁琐等问题。通过线上流转,让办事信息通过平台传递,通过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等方式减少繁琐的办事环节。针对服务类事项,通过网上流转审批的方式,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压减审核、审批环节中非必要的审核环节,跳过中间形式审查环节,从初审环节通过电子材料流转的方式流转至审批环节。

  13.通过办事环节的减少和删减繁琐的多流程审核,根据单个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对流程环节及时限进行删减,针对只需要简单材料核验的事项,通过电子材料流转,将原先的流转事项优化为即办事项。对于“一件事”等事项组合型优化,通过并联审批的优化,减少多证整体审批时限。

  14.通过流程再造,将两个或两个以上事项串联或并联审批,通过标准化梳理,将多个事项进行前后置关联,申请主体只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情形,提交一次申请,部门后台串联或并联审批、联合线下法定程序等,进行主题事项办理。

  五、工作安排

  根据上述目标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事项梳理及业务调研(3月2日-5月30日前):对区直单位和各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开展调研和梳理,推动权责下放,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再造,对事项纳入“一门一窗”综合受理进行可行性分析;制定完成我区试点工作方案和建设方案。

  (二)制订改革具体实施项目建设方案(3月2日-5月30日前):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目标和具体实施事项,逐项制订实施方案,并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和完善相关手续。主要包括政务服务大厅改造升级、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对接、完善和开发建设等方案。

  (三)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5月15日-6月30日前):完成政务服务大厅的优化升级改造工作;完成24小时自助办理服务区扩建升级工作。

  (四)人员培训(4月1日-6月20日):组织办事窗口开展综合受理业务标准化、系统操作和岗前服务要求培训。

  (五)试运行阶段(7月1日-7月31日):政务服务大厅按照“一门”“一窗”受理模式办理业务,实现线上线下审批、政务服务高度融合。

  (六)正式运行(8月1日起)。通过1个月的试运行,进一步完善系统运行、管理规范、运作机制,形成综合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管理更加规范的政务服务模式,全区政务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六、工作架构及职责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动我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建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源城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缪允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凌志成(区府办副主任、区外事局局长)

               黎岸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直有政务服务事项的33个单位):区委办(区保密局、区档案局)、区府办(区金融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编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商信局、源城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源城医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残联、区税务局、源城消防大队、源城社保分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由黎岸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改革建设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与落实。

  区财政局负责改革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区级33个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单位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改革工作,优化提升审批方式、审批流程、事项服务,配合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整合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统筹协调。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具体负责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严格按照目标内容和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周报制度,每周定期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进展情况。

  (二)明确责任主体。区直各单位和各镇(街道)是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以本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改革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细化方案,协同配合,全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改革建设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三)落实保障措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和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积极主动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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