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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27 1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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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源城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源城区八届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建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源城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区扩容提质步伐,健全社会服务设施,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打造美丽“新城”,围绕《河源市实施都市经济带动和三江六岸生态城市功能廊道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纲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部署要求,为确保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落实市打造“生态河源、现代河源”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建好“首善之区、幸福源城”和“新”“心”两城的奋斗目标,坚持以“融湾”为纲、“融深”为牵引,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抓手,用两年时间对城区的14个老旧小区分批、分次进行升级改造。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备设施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等群众反映热烈的问题,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的宜居家园,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二、任务安排及整治内容

  (一)任务安排

  结合城区实际,选定绿苑小区等14个老旧小区,分别为上城街道4个、新江街道3个、东埔街道4个、源西街道3个,项目预计总投资7022万元,惠及住户5411户(详见附件)。其中2020年计划完成10个,2021年计划完成4个。安排属地镇街道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整治内容

  老旧小区的改造包括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治理体系等内容。实施改造过程中应结合实际,科学合理选择改造项目,确定改造标准。

  1.健全环卫消防设施。按照标准配建垃圾收集点,设置密封式垃圾桶(箱);清理乱搭乱建,清理楼宇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按照居住小区消防规范要求,改造和完善消防配套设施;清理疏通消防通道,确保救护和消防通道通畅。

  2.改善小区环境设施。对小区道路实施硬化、修复或重建;进行小区绿化,适当增加居民活动空间;全面清理占用道路、绿地停车,补齐小区楼牌、门牌,增设小区文化宣传栏;完善小区照明系统,增加路灯、楼道灯;修缮雨水管、雨棚、散水等建筑构配件。

  3.改造小区基础设施。对楼顶屋面防水进行维修,改造梳理归整小区内地下地上和楼内的给排水、强弱电、供气管网、线缆等管线;对雨水、污水管道以及化粪池进行全面的疏通清淤,确保污水管线畅通;建设电动摩托(自行)车集中式充电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居民意愿,结合小区实际,建设部分具有收益性的设施,如建设老人之家(社区理疗康复中心)、小区广告牌、管道燃气管网铺设、5G通信管线铺设、5G通信基站、智能快递柜、生鲜食品(外卖)无人配送柜等。

  4.适老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等公用交通节点进行无障碍改造;在公共区域设置无障碍休息区和休息座椅,设置引导标示和无障碍标识。

  5.完善监控防控措施。安装车辆道闸等出入管理系统;完善小区监控系统,维修或安装楼宇单元防盗门,增加居民安全感。

  6.增选的改造内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居民意愿,结合小区实际,做到出行道路人车分流;加装电梯、建设海绵小区、养老设施、充电桩等内容。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5月底前)

  各责任单位要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老旧小区情况摸底、初步设计、项目投资估算及项目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在5月31日前完成立项和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施工建设阶段(2020年6月-9月)

  为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时序安排进行施工建设,必须确保6月底前有一批项目动工,7月底前全面动工,2020年改造任务力争9月底前完成。

  (三)巩固验收阶段(2020年12月)

  由源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组织力量对2020年改造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小区,确定管理模式并同步移交物业公司纳入社区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改造工作便捷高效,区政府成立源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工作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信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及相关镇街道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要召开协调会,定期研究和协调改造项目的推进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结果抄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责任主体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实事求是地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

  1.各项目责任街道: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全面负责,制定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区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质量监管、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拟订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协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事宜。

  3.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招投标方式等工作;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督促强电管线单位落实老旧小区管线改造责任。

  4.区工商信局:负责加强对老旧小区相关管线改造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弱电管线单位落实老旧小区管线改造责任。

  5.区财政局:负责优先保障14个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安排,要积极争取发行地方专项债来筹措项目资金,同时积极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形成管理机制,成立资金专项监督小组,负责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合理安排。

  6.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负责配合各业主单位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并协助做好用地、规划及违规建设的认定。

  7.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推进老旧小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推动开展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

  源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结果抄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对整治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追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网络、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政策宣讲,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升级改造工作中来,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法定程序

  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源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源府发〔2019〕10号)相关规定,原则上项目不得拆分工程。对必须招标的项目,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精神,先行完善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及投资估算等前期工作,完成上述前期工作的项目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按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投标。

  (二)明确测量、初步方案设计费率

  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效果,项目的设计费率(含工程测量及初步设计)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2.6%内,其中:工程测量费率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0.6%内;初步设计(含方案费用)费率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1.0%内;施工图设计须严格按初步设计成果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其费率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1.0%内。

  初步设计成果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粤建设字〔2008〕24号)的文件要求。



  

       附件:源城区2020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责任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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