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源城区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优质高效办好市、区人大政协会议的建议和提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市、区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收到建议提案共97件,其中人大建议61件,政协提案36件,经梳理分办,分别交由33个单位承办。所有建议提案主办单位须在3个月内完成办复,如有特殊情况或遇个别难度大的建议提案,最迟也不得超过今年底。
二、办理要求
(一)提高认识,有序开展。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加强对建议提案的深入调研,归纳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前瞻性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努力在办理工作中找对策、出思路、谋举措,努力把办理结果体现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反映,由区政府领导协调解决;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及时汇报办理情况。
(二)精心办理,提升质量。一要确保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各主办单位要根据建议提案办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办复。二要确保建议提案答复的针对性。各承办单位要更加主动地对建议提案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把握建议提案提出的背景、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坚持从实际出发,组织人员深入调研,获取办理建议提案的第一手资料,紧扣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实事求是地答复代表委员。三是确保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各承办单位要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采纳代表委员的合理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对答复已解决或马上解决的,要检查落实,不能让“解决落空”;对答复列入年度计划或列入规划解决的,要跟踪落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不满意件,不要有畏难情绪,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向分管的区领导汇报情况,积极争取代表委员支持和理解,争取协调多方力量,进行分类办理。
(三)密切协作,提高效率。一要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各承办单位要通过现场交流、面商座谈、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改变“文来文往”、“纸上谈兵”办理模式,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走出去”,积极开展“走上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二要落实好“三沟通”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完成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机制,必须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办前征询意见,充分了解建议提案提出人的意图;办中邀请代表委员座谈面商,加强互动,及时掌握代表委员的心声和动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办后及时反馈,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提升和改进工作。三要发挥好主办单位的主导作用。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主动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协商会、现场办公会等方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方案,落实办理任务。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按要求落实职责分工,积极反馈协办意见。四要协调好建议提案办理各环节。区府办与区人大选联工委、区政协提案法制委要密切沟通办理情况,对一些反映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的建议提案,要在跟踪督查、意见反馈等环节上加强沟通,做到及时汇报、及时传达、及时跟进。
(四)规范办理,准确复函。给代表委员的答复,要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范要求,统一使用承办单位公函答复(答复函及《征询意见表》格式见附件1、2、3、4)。答复函类别分为三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注为“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标注为“B”;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的,标注为“C”;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标注为“D”。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函由承办单位直接将复函寄送代表或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逐一寄送每位附议代表或提案者,答复函应附《征询意见表》,并抄送区府建议提案组、区人大人事代表委、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审核备案。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提案,由主办单位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后再做出答复。
附件:
1.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格式
2.区政协提案答复函格式
3.区人大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
4.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