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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2-03 10: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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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府办〔2020〕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源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林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授牌的城市,是全国褒奖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和知名品牌之一。为推进源城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区现代林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20〕27号)和全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以下简称“创森”)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创森意义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和建设“生态河源、现代河源”总目标,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战略,全面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创森意义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将显著增强源城的生态承载力,有力地推动源城生态文明建设,有效地补足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短板,极大地促进我区森林资源扩容提质增效,有效助力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和“生态河源、现代河源”的建设。

  二、创森范围与总体目标

  (一)创森范围

  埔前镇、源南镇、上城街道、新江街道、东埔街道、源西街道、高埔岗街道

  (二)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森林建设工作。2020年启动创森工作,助力我市2022年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9月)

  1.2020年8月—2021年9月,区创森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按照《源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和《源城区参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实施城市森林重点工程,建设城乡绿化精品工程,着力增加绿化总量,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评价指标全面达标。

  2.区创森办组织相关人员制作展示源城城市森林建设成就专题资料,收集整理相关创森材料等。

  (二)申报验收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9月)

  1.组织自评和模拟考核。2021年10月—2022年3月,区创森办组织各责任单位对照创森考核指标的要求进行自评自查,对存在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对创森工作进行模拟考核,召开全区模拟考核情况分析会,通报模拟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申请考核验收。2022年4月—2022年6月,区创森办组织各责任单位,完成创森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完善全部档案资料。邀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创森工作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验收申请所需材料。

  3.迎接创森考核验收。2022年7月—2022年9月,区创森办组织各责任单位,制定我区迎接创森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考核评审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档案资料,确定检查线路和现场简介,准备申报材料,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评审。加强媒体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森氛围,保持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市容市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0月—2028年9月)

  总结创森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区森林城市建设水平,确保顺利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复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源城区创森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一名领导挂帅、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实施方案、一笔专项经费的工作推动机制,定期召开创森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联系挂钩包干负责制,在全区建立起上下联动、沟通顺畅的工作体系,确保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区直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分工,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精心策划宣传专题,做好舆论、政策、典型和成果宣传,引导全区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森工作,确保绿化用地、创森资金、规划方案、苗木培育、技术指导等各类创森要素有效落实,加快推动工作开展。

  (三)落实资金保障。创森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局列入预算,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责任单位对照《源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和《源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中所涉及建设任务产生的项目实施经费,另行解决。

  (四)加强督促检查。健全责任约束、督查评估机制,围绕“创森”任务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目标管理内容,并强化跟踪检查、督促指导,对创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按季度进行督查通报、一年召开一次点评会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源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

            2.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术语和定义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附件1:源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doc

附件2: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术语和定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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